永昕6/17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26)永昕-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之事宜(新增股東會議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4/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6號20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一○一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一○七年股東常會通過之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辦理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七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股東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之停止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依法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訂為: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5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必請於2019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送(寄)達。
(4)受理處所: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50-7號4樓。
(5)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期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