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膠股》泰豐標售中壢廠遇逆風 法院裁准南港假處分案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泰豐(2102)著手規畫中壢廠土地出售事宜,不過,南港(2101)傾全力阻擋,認為公司派違法處分重要資產,聲請法院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昨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准南港的假處分案,南港只要提出15.5億元擔保金,就可在雙方訴訟確定前禁止泰豐處分中壢廠土地。泰豐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不過拿到裁定後將依法提出抗告。

泰豐中壢廠房共有超過4萬坪土地,分別登記在泰豐100%持股的子公司泰鑫、泰誠名下。泰豐董事會6月決議出售泰鑫、泰誠全部股權或直接出售中壢廠房土地,並以底價100億餘元公開標售,預定今年8月18日開標。

泰豐第一大股東南港認為,泰豐處分重大資產沒有依照公司法185條規定,應該提報股東會討論表決。泰豐董事會決議出售中壢廠,欠缺合法性。而泰豐公司派指出,公司有2000多萬元資金缺口,但南港認為,出售百億土地填補2000多萬元的資金缺口,何況處分泰豐子公司持有的泰豐股票就可以迅速取得資金,此時處分中壢廠毫無正當性。因此,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禁止執行6月15日決議及標售公告所示公開標售系爭股權所有程序(含開標、決標)、後續簽約及履約交割行為。

昨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結果出爐,法官權衡雙方現在及將來因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可能遭受的損害與程度,以及對泰豐營運與第三人交易安全的影響,依訴訟所需期間約3年1個月、年利率5%計算,裁准南港提出15.5億元擔保後,禁止泰豐在雙方訴訟確定前,公開標售中壢廠土地或2家子公司股權。

泰豐指出,拿到裁定後將依法提出抗告,而有市場人士認為,南港必須要在8月18日前交付15.5億元擔保金,才可禁止泰豐賣中壢廠土地,一旦沒湊足擔保金,南港這招也是打水漂。南港可靠人士回應表示,公司會在期限內儘速籌措擔保金,來阻止泰豐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