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承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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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1)柏承-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李齊良、李齊明、趙永毅、洪宗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結果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見其他應敘明事項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大陸地區事業名稱:柏承科技(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之名稱:李齊良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長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合豐開發區珠竹路28號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為本公司99.90%轉投資事業,其損益依權益法認列
故對財務業務無影響
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比例:無

(2)大陸地區事業名稱:柏承電子(惠陽)有限公司
董事之名稱:李齊明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長
董事之名稱:趙永毅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
董事之名稱:洪宗義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職務:董事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龍湖開發區27小區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印刷電路板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為本公司99.99%轉投資事業,其損益依權益法認列
故對財務業務無影響
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比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