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同致期貨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調高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期交所3月19日調高同致期貨契約(OU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此次調高是同致 (3552) 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09年3月17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9年3月18~31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同致期貨契約(OUF)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09年3月19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09年3月3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的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