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股份預定買回之期間更正為3/20~5/1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81)新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預定買回之期間更正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9,959,43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0~109/05/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50~13.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6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5/02 ~ 107/06/26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854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95.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三次庫藏股買回(107年),因市場價格已趨於穩定,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一:本公司計畫實施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一)為因應疫情擴大,造成美股崩跌,使得投資人再度陷入恐慌, 109年3月17日本公司股票收盤價10.9元,已明顯低於公司股東權益淨值,本公司特此以緊急事由召開臨時董事會,並配合金管會鼓勵上市櫃公司執行庫藏股。本公司計畫實施庫藏股案。目前公司營運無虞且財務健全,為了維護公司信譽及股東權益,擬買回公司股票予以註銷,相關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公司股票予以註銷。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67,500仟元(108年第四季會計師出具之查核報告保留盈餘計76,095仟元、資本公積計83,864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9年3月20日至109年5月19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8.5元至13.5元間。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6.69%(截至109年2月29日已發行74,693,891股)。
(9)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2,000,000股。
(10)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5/02 ~ 107/06/26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股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854,000 股(減資後2,251,251股)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95.13
(11)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市場價格已趨於穩定。
(12)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請參閱附件二。
(13)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三。
(二)擬依規定於董事會通過公告後,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三)本案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四)本案業經109年3月19日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依法提請董事會決議。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19日第十二屆第01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ㄧ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擬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6.69%,且擬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108年12月31日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12.7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全數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新華泰富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君怡泰富投資有限公司 (指派何君毅)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9 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新華泰富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案,預定買回普通股5,000仟股,買回區間價格範圍為每股8.50元至13.50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預計買回股份最大動支金額為67,500仟元。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且未來執行時對公司財務狀況尚不致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應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公告修改買回期間由109/3/20至109/5/19修改為109/3/20至109/05/18,此次修正列入下次董事會追認。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