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失業津貼要繳稅 民怨:報稅時才發現

從2020年4月失業迄今的31歲洛杉磯居民艾瑞卡‧羅沙(Erika Rose),日前開始準備報稅時,發現自己竟然欠了600元聯邦個人所得稅。由於手頭極為拮据,這個冬天她縮衣節食以便繳房租及電費,某次上超市買菜時,銀行戶頭只剩20元。

「我非常生氣。為什麼我會欠稅600元呢?」羅沙日前接受華盛頓郵報訪問時說:「這輩子從沒這麼害怕過,不知道該怎麼應付一張張的帳單。」

華郵報導,羅沙是數以百萬計面臨意外稅單的失業勞工之一,欠稅額度從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許多失業勞工坦承,這筆稅根本繳不起。

聯邦法律規定,失業救濟金屬於應稅收入(taxable income),失業勞工疫情期間領取的每周失業津貼,報稅時等同工作時的工資收入,必須繳稅,這個事實很少民眾了解。

據統計,2020年領取失業津貼的4000萬失業勞工當中,不到四成為失業津貼設定了所得稅預扣(taxes withheld)。

對於將近一年沒有工作的失業民眾來說,如今突然要籌錢繳稅,處境彷彿雪上加霜。喬治城大學法學院(Georgetown Law)教授蓋爾(Brian Galle)說,失業保險津貼不應該被課稅,尤其是在經濟嚴重衰退之際,更不應該。

眾院民主黨推出的規模1.9兆疫情紓困法案條文當中,並未包括讓失業救濟津貼免繳聯邦個人所得稅的條款。

主張失業津貼要繳稅的論述重點為,原本有錢的人丟了工作而領取失業救濟,應該要繳稅。其他理由還包括,如果失業救濟金不必繳稅,可能導致民眾不想找工作。

在州府層級,各州處理方式則不相同。全美有九州不收個人所得稅,失業救濟金也不課稅。阿拉巴馬州、加州、蒙大拿州、新澤西州、賓州及維吉尼亞州等六州,州府則不對失業津貼課稅,另外,馬里蘭州與德拉瓦州在疫情期間則宣布,暫時不對失業救濟金課稅。

羅沙說,去年4月失業時曾設定失業津貼所得稅預扣,不料後來還是發現欠聯邦政府稅。

智庫機構「稅務政策研究中心」(Tax Policy Center)研究員馬格(Elaine Maag)說,比較務實的解決之道為,國稅局(IRS)應允許民眾有更多時間可以繳交失業津貼的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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