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韓國瑜提停止罷免訴願 遭政院駁回

【時報-台北電】高雄市長韓國瑜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起罷免案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5月28日裁定罷免案宣告成立,停止執行於訴願人的利益與不停止執行於公益的影響,應以維護公民行使參政權之公共利益為優先保護對象,而無停止執行之必要,駁回訴願。

罷韓案6月6日即將提票,韓國瑜因對中選會查對通過罷韓連署人達法定提議人數,以及中選會宣告罷韓案成立不滿,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主張中選會對違法的罷免提案,應不予受理。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在「訴願決定書」明白指出,「訴願駁回」。其中並提及,至訴願人申請停止執行中選會109年1月20日函、109年4月17 日公告,但中選會公告高雄市第3屆市長罷免案宣告成立,難謂合法性顯有疑義。

訴願會也認為,停止執行罷免於訴願人的利益與不停止執行於公益的影響,應以維護公民行使參政權之公共利益為優先保護對象,而無停止執行之必要;「又本案事證明確,所請言詞辯論,亦無必要」。

訴願會也說,訴願人如不服本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張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