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都「加薪」!政院通過議員助理費上限提高 村里長年終1.5個月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院會今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上限提高,中央另加補助費總額20%支應助理加班費;村里長年終獎金比照照軍公教人員,發放1.5個月,同時增加每年7.5萬的春節慰勞金。

內政部指出,補助條例2000年施行至今,民眾對於議員問政及服務要求日益增加,基本工資及物價已有一定調整及漲幅,為健全議員聘用助理制度、保障助理權益和兼顧民代的需要,修法調增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

針對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分別從每月原本24萬元增加至30萬元、8萬元增至14萬元,再外加補助費總額20%補助議員支應助理加班費等費用,另配合總額調整、增加議員聘用助理彈性,也修正聘用助理人數,直轄市議員至少聘7人、縣(市)議員至少聘3人。

另外,地方民代為民服務費也修法調增,直轄市議員從現行2萬元調高至4萬元、縣(市)議員從9000元調高至2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從3000元調高至5000元,因應實務運作需要,也增訂議會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明確各種費用請領規範,減少詐領費用狀況。

針對村里長補助費調整,內政部指出,本次修法特別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增訂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勞金,以5萬元為基準計算,每年春節慰勞金7.5萬元,慰勉村里長全年辛勞。(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