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變動需即時申報 金管會:政府三大基金免適用

為增加上市櫃公司資訊透明度,行政院日前正式通過修法證交法,未來上市櫃公司需公告持股5%大股東,金管會今(1)日宣布,取得人例如保險公司持有個股5%有變動須立即申報,但政府三大基金,包括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勞保及勞退基金不必適用,但郵儲基金需即時申報。(延伸閱讀:上市櫃肥貓擴大揭露!253家今年年報恐適用現形)

持股5%需即時通報 金管會:政府三大基金免適用。資料照片:中央社
持股5%需即時通報 金管會:政府三大基金免適用。資料照片:中央社

金管會表示,取得人為政府管理之退休及保險基金者,考量其肩負相關政策任務,具高度公益性,與一般取得人性質有別,已經有定期公布績效,因此適用特別申報制於每半年度申報及公告,且初次及變動申報期限均為10日內。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舉例,政府三大基金若6月底例行申報期間,第一次取得個股有5%以上,要在10天內公布,若到了年底12月31日之前,無論是持股增減1%或是超過10%,只要年底前又回到5%以內就不必公告,若有變動,則要在年底後2日內公告申報,一年申報二次即可,不必即時申報。包括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勞保及勞退基金,而郵儲基金則跟一般保險公司一樣要即時申報。

金管會在2020年初要求上市櫃公司需在每季財報揭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等於一年揭露五次,包括保險公司大量持有特定個股也都要公布,因過去已要求在財報(年報、季報)揭露持股5%,這次配合證交法修正,是擴及在重訊上,持股5%者每變動1%就需在2日內隨時公告申報,以強化申報效率與監理效能,調整相關配合措施,

金管會表示,為貫徹公司股權透明度,並基於法律明確性,明定取得人(包含政府管理之退休及保險基金)於本辦法修正施行前已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5%而未超過10%之股份且繼續持有至施行日者,應於施行日起10內辦理初次申報及公告;另考慮實務申報作業負擔及相關股權資訊揭露實益,簡化前開應辦理初次申報及公告事項。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