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鑫董事會決議擬現增廷鑫(廈門)皮件,計12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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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8)廷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現金增資大陸地區子公司。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1/29至民國107/1/2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直接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12,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廷鑫(廈門)皮件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630仟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本投資案擬增資投資金額為美金12,000仟元,經董事會決議送投審會申請,待投審會核准後執行。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皮包、皮夾、皮帶等皮件類生產。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美金510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美金-120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855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增資取得故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增資取得故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增資取得故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7年01月29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因公司尚無審計委員會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3,463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投審會已核備美金1,463仟元8.60%(匯率29.15),本次擬申請美金12,000仟元,合計美金13,463仟元79.10%(匯率29.15)(以上金額為含本次擬申請投審會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投審會已核備美金1,463仟元2.60%(匯率29.15),本次擬申請美金12,000仟元,合計美金13,463仟元23.92%(匯率29.15)(以上金額為含本次擬申請投審會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投審會已核備美金1,463仟元11.57%(匯率29.15),本次擬申請美金12,000仟元,合計美金13,463仟元106.47%(匯率29.15)(以上金額為含本次擬申請投審會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投審會已核備美金1,463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美金1,463仟元8.60%(匯率29.15)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美金1,463仟元2.60%(匯率29.1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美金1,463仟元11.57%(匯率29.15)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6年美金-120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元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上述設算比率係使用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106年第三季財務報表設算,因公司已現金增資3億,如依公司自結數設算,尚於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