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頭市場》違反重訊申報,台原藥遭罰3萬元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櫃檯買賣中心針對台原藥公司 (4415) 違反重大訊息及資訊申報規定,併處違約金3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台原藥公司於本(108)年3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就107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剩餘額度於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前開重大訊息台原藥公司未於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之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辦理重訊公告;又本年4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亦未依規定於2日內申報,核有疏失,櫃買中心依規定對該公司併處違約金3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