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使用桶裝瓦斯供氣有新規定 勞動部:違者處罰最高30萬元

為強化工廠以液化石油氣容器(桶裝瓦斯)串接供氣作業安全,勞動部將於明(14)日發布「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明定工廠在內等廠場串接使用桶裝瓦斯供氣應注意相關安全規定,避免火災爆炸事故危害勞工,於2023年9月14日開始施行。

勞動部將於明(14)日發布「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明定工廠在內等廠場串接使用桶裝瓦斯供氣應注意相關安全規定。圖/中央社
勞動部將於明(14)日發布「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明定工廠在內等廠場串接使用桶裝瓦斯供氣應注意相關安全規定。圖/中央社

勞動部表示,近年因工廠、養菇場、花卉養殖場等廠場為改善環保問題,將燃燒設備燃料由燃油改為燃氣,又因受限於供應管線、場地或其他因素,採取串接桶裝瓦斯代替儲槽供氣方式供廠場使用,因其風險甚高,為此特別修正發布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參考消防法規與國內外相關法規,規則增訂廠場串接使用桶裝瓦斯總容量上限為1,000公斤,勞動部建議燃料用量大的廠場設置儲槽,不受1,000公斤限制,也比較安全。

此外,亦增訂存放位置應設置於室外及避免產生溫差、鋼瓶及管線間應加裝安全閥、選用符合CNS國家標準或ISO國際標準管線、設置地震警報器、標示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等規定。

勞動部指出,本規則訂有1年緩衝期,至2023年9月14日施行,工廠應儘速完成改善,目前勞動部也針對已更新設備的廠場加強宣導並協助改善。據勞動部初步統計,目前使用鋼瓶串接鍋爐的有約50餘個事業單位,涉及約50多座鍋爐。

勞動部同時提醒餐飲業等工廠以外的容器串接用戶,如有串接使用桶裝瓦斯,則應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辦理。

為使事業單位明瞭本次「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修正應注意事項,勞動部職安署另訂有相關指引,置於職安署官網供事業單位依循參考,因串接使用桶裝瓦斯作業方式具高度危害風險,未來各勞動檢查機構如檢查發現該等樣態將造冊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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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於緩衝期完成改善將嚴格查處,呼籲雇主應遵守法令規定, 以維護勞工作業安全(相關指引網址);違反規定的事業單位,處3~30萬元罰款。(審核: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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