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天坑、損鄰頻傳 專家教自保 「鑑定報告不可少」

【文/記者朱語蕎】

▲危老案讓小基地開發案增多,工地常夾雜在老屋中間,施工也相對困難。

台北市大直建案「基泰大直」因疑似因施工不當,造成工地旁的公寓嚴重傾斜,1樓下陷成地下室,畫面另不少人震驚,其實,近期發生不少「天坑」和工地損鄰事件,民眾遇到這類事件該如何自保?
沒有發生地震,但大直民宅下陷情況彷彿遭遇強烈地震,工地損鄰事件近年時有所聞,2020年永和建案就發生嚴重工地損鄰事件,造成周邊住宅受損、道路坍塌凹陷;除了工地造成周邊房舍損害,今年「天坑」事件也頻傳。
包括竹北「豐采520」建案工地,因施工造成鄰近道路坍塌,引發周邊居民恐慌,台北市更是一連發生5起道路坍塌事件,包括5月信義區崇德街因工地開挖地下基礎工程,造成周邊道路坍塌;7月大同區南京西路、8月南港區南港路19日才剛發生民生東路道路坑洞,同月20日萬華區工地又因豪雨造成周邊塌陷,3個月內已發生5件類似事故。

▲危老改建只要小基地就能開工,但老舊商圈建物密集度高,更應注意施工安全。

北市3個月內發生5起「天坑」 小基地開發問題多

根據台北市建管處統計,北市施工損鄰案,2019年有152件、2020年175件、2021年接獲198件,影響戶數均達百戶以上。台北市在「大直案」後,啟動修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未來草案將第三方專業公會納入公共安全及損壞責任認定機制,會勘除建案建築師、專任技師外,增加由建管處指派的第三方專業公會會同鄰損現場勘查,同時限縮公共安全之判定時限至3日,並增加由第三方專業公會複核始同意備查,以防止建商「裁判兼球員」的疑慮。
為何近年工地工地損鄰事件頻傳?除了與建商施工品質有關外,政府力推都更改建,讓小基地開發的危老建案增多,工地常夾雜在老舊房舍內,加上老社區建物密度高,只要施工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損鄰問題。
一般大型工地開工前,地方政府會要求施工單位出具「鄰房現況鑑定報告」,記錄開工前周邊建物的狀態,日後倘若有損鄰事件,就會依據該報告內容與損害狀況進行比對,作出損鄰與否的研判。
永慶房屋交易安全事業處協理周國平表示,不管是建商新案動工,或是地方政府有工程施作,一般都會在開工前對施工處周遭的鄰房做現況鑑定,以作為日後施工造成鄰損時補償的依據。若是工程單位或建商未在施工前派員到家中鑑定,民眾也可於施工時請施工廠商,或是請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技術公會等相關單位進行會勘,並以白紙黑字記錄房屋狀況,若真的發生鄰損,才有利於後續求償。

▲施工前務必進行「鄰房現況鑑定」,以防未來發生損害,才有佐證依據。

「鄰房鑑定報告」不可少 注意住家周邊狀況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指出,民眾若對建商找來的人員不放心,可以自行集資委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如土木技師、建築師、大地技師、結構技師等公會再做一次鑑定,以確保施工前建築物狀態。若收到建商通知要進行「屋況鑑定」,民眾應盡可能配合調查,當住家發生損害不幸發生損鄰時,才有佐證自保。
建築安全履歷協會創會理事長戴雲發表示,在規劃設計階段,施工單位就需依法規先進行地質地質鑽探,以確認土壤特性,大地技師也需同步進行鄰房底部高程調查,由大地技師依照現況土壤特性、基地開挖深度及鄰房的載重影響,進行地下擋土措施種類及擋土施作深度等各項建議之評估分析,並將全部資料彙成「工程地質鑽探調查報告」。
接下來結構技師依大地技師所提供「工程地質鑽探調查報告」,進行擋土措施的設計、擋土水平支撐設計、鄰房保護措施設計及開挖過程之安全觀測措施之規劃與圖說,於送建照時,一併送建管單位審查及核備。
在連續壁施工期間,也要進行各項安全觀測系統監測,包括鄰房及道路的監測,並每週定期完成「安全觀測報告書」提供營造廠技師進行研判。戴雲發說,開挖過程,工人及工程師會注意連續壁之面部完整性及是否有滲漏之地下水,若有此狀況,應停止開挖,並於壁體外做止水樁,待壁體無地下滲漏水再繼續開挖動作。
戴雲發建議周邊住戶,除了在施工前先做「鄰房現況鑑定」,建案開始施工後,應多留意自家大樓與周邊馬路,包括牆壁、磁磚或柏油路面是否出現裂縫或破洞,若因施工產生裂縫可能代表發生變位,需進一步注意裂縫或破洞是否在短時間內持續惡化,一旦發現異常狀況,需即時向施工單位反映,並於第一時間進行監測或補強。
若不幸發生鄰損,受損戶可向地方主管機關進行申訴以尋求協助,如有同受損害的鄰居,可一同進行申訴,讓地方政府的公權力儘速介入調處,若地方主管機關評估現場有公共危險之虞,則工地須即刻停工。
若建物無立即危險,且判定是因施工所造成的損害,那麼主管機關就會將損害情形進行列管,除非施工單位與受害住戶達成和解,否則在列管的狀態下,即使工地完工也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受損戶備妥損害證明 可提民事求償

面對後續的和解賠償,主要仍要看損害範圍、修復和賠償金等細項,若雙方沒有和解共識,受損戶可對施工單位提民事求償,施工單位則必須依規定,先將賠償金存提至法院,若日後對於賠償金達成共識,就可向法院提取這筆金額。而在完成相關修復、補償後,主管機關就會先解除列管限制。
住商機構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工地施工造成建物損壞,可依法律上的「侵權行為」請求依據,而受損民眾須提供損害證明,一般透過技師公會進行鑑定及估價,另一方面,由於工地施工造成周邊路面、基地或房屋損壞通常也會影響到公共安全,因此公家機關通常會介入,民眾若遇類似情形,可聯繫地方政府都發局協助處理。
吳光華建議,民眾可先自行錄影或拍照自家房屋現況,作為現況鑑定證據,假設不幸發生鄰損事件,可當作證具釐清因果關係。何世昌也說,民眾面對建案鄰損往往居於弱勢且被動,訴訟曠日費時而賠償金額往往不如人意,民眾恐要有最壞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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