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陀兒襲台!颱風災損「9大稅目」可減稅 申請規定一次看
山陀兒颱風襲台,財政部提醒民眾若因自然災害導致財物損失,共有9大類稅目可申請減稅,民眾可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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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類稅目可申請災損減免
因災損可申請減免的項目包括綜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娛樂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財政部也列出了9項稅目減免具體規定:
綜合所得稅
凡因災害造成個人財物損失者,可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交「個人災害損失申報表(核定)」至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申請。
營利事業所得稅
企業若因災害蒙受財物損失,亦可在災後30日內提交「 營利事業原物料、商品變質報廢或災害申請書」、「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及設備報廢或災害申請書」,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辦理申請申請減免。
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若因災害造成未售商品損失,可於災害發生後提交「小規模營業人扣除未售商品申請書」進行申請,辦理單位為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娛樂稅
娛樂事業因災害暫停營業或活動中止,亦可在災害發生後申請減免,需填寫「 災害損失減徵娛樂稅申請書」,並向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申請。
貨物稅
若災害導致貨物或免稅設備及耗材受損無法再出售,民眾可於災後30日內提交「申請書」至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菸酒稅
菸酒業者若因災害需報廢商品,可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交「申請書」,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
房屋稅
房屋毀損三分之一以上者,需於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或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提交「房屋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申請書」辦理減免。
地價稅
若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或沙壓等因素無法使用,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交「減免地價稅申請書」至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或分支單位進行申請。
使用牌照稅
汽車或機車(151cc以上)因災受損停駛、報廢的車主,可於災害發生後1個月內,提交「災害損失減免使用牌照稅申請書」,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減免。
稅捐減免也可線上申請
為方便民眾申辦,財政部提供線上申請服務,納稅義務人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簡單操作,即可完成稅捐減免申請。若民眾對於相關申請程序或減免規定不明確,財政部建議可至財政部網站(https://www.mof.gov.tw)查詢「災害協助專區」,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解說。
財政部呼籲,因應颱風等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民眾應提早做好防範措施,如遇災損,應保留相關證據,並善用各項稅捐減免政策,減少災害帶來的財務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