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起訴 移審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起訴、移審法院續押。(記者毛莉攝)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起訴、移審法院續押。(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挪用公款買張惠妹演唱會紀念品及支付私人開銷!

屏東檢方將古佳川與張姓特助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古佳川在移審後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檢方指出,古佳川自民國一0七年十二月擔任屏東縣長治鄉長並連任,在一0九年至一一0年間與張姓特助聯手,透過不實核銷詐取公款支應私人開銷。

檢方指控,古佳川在一0九年五月二十四、二十六日及十二月十三日,並未實際前往一家餐廳消費,卻指示張姓特助事先取得空白收據不實核銷,並註明鄉長先行墊付字樣,使不知情的鄉公所主計、出納誤認古佳川因公餐敘而代墊費用,進而製作成長治鄉公所支出後,再由古佳川審閱核章撥款至帳戶。

另外,古佳川購買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與家人生日聚會等均為私人開銷,也都以事先取得空白收據再不實方式核銷,金額新台幣五萬八千多元。

屏東地檢署偵結,將古佳川與張姓特助兩人,依共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張姓特助已於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古佳川則於移審後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