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盟籲:河川小水力應上緊發條

2023年COP28在杜拜舉行期間(11月30日至12月12日),我能源署12月7日假經濟部能源署會議室舉辦了第一次「小水力發電設備設置指引」專家諮詢會議,旨在加速推動我再生能源第三棒的小水力發電,期能廣納各界專家、學者之專業意見,使水力能的發展更臻完善。然而,其中環保團體的代表們提出的意見過度限縮小水力發展的空間,最後的決議有畫地自限之憾,殊堪可惜。

與會者之一,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簡稱小水盟)理事長洪正中指出,本會決議能源署擬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及增訂小水力發電設備設置指引,側重保護生態,對小水力發電發展卻造成綑綁限制,相對偏離「推動小水力發電接力再生能源第三棒」的宗旨。他進一步說明,小水盟支持政府鼓勵開發再生能源中的小水力發電,因為這是世界公認「最環保、最乾淨的再生能源」,在推動過程中亦謹守環境保護的原則緩步前行。洪正中呼籲政府重視並鼓勵發展河川小水力,不應偏離發展水力能的主軸,而應著重制度條例訂定上長遠的規畫、細部的推展,以助力台灣成為綠能高效、產業低碳化的前段班。

學者專家指出,上天賦與台灣多山多雨的地理環境,極有利於小水力發電的發展。僅以目前大甲溪為例,由上游德基水庫,接著青山、谷關、天輪、馬鞍…等水利設施的水力發電,大甲溪全流域發電潛能已超過1GW,以此推估全台6大河川流域再加上全國水系,總水力潛能至少10GW以上。

洪正中觀察,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要取得平衡,是很多領先發展小水力的國家都已設想考慮到的。如歐洲多瑙河、萊茵河等流域,甚至觀光大國瑞士、亞洲的日本都很積極推動發展河川小水力發電,這些國家比台灣更重視環境生態。他們如何在取得更多的綠能同時又做好生態保護?這是我們該學習的。「只要能借鏡歐、日先進國家的做法,做好妥善措施、完善考量,小水力很有機會彎道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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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8最新決議已出爐,表明「各國要在2030年前,將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提高至2022年三倍」,今年水利署也公布台灣河川小水力發電47處潛水點,振奮民間業者投資開發小水力發電。鑑此,小水盟擬於民國113年第一季擇期舉辦「河川小水力發電國際研討會」,將邀請歐洲、日本等水力能領先國家提供成功先進又利於環保的經驗。洪正中強調,河川小水力動輒1,000KW、10,000KW起跳,小水力綠能不可缺席,台灣應正向鼓勵開發並重視河川環境保護議題,達到雙贏甚至三贏的境界才是台灣之福。小水盟秘書處:(04)2321-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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