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跨國企業智財策略 三迷思待翻轉

在進入主題前,先排除兩個特殊目的:1、專利申請是為了在特定國家取得政策優惠,例如取得中國高新企業資格後,在租稅上的優惠。2、為了企業外在形象而在專利申請數量上的要求。在排除上述特殊目的後,企業智財策略需要「翻轉」的三個迷思,本文分述如下。

迷思1:不是你的公司在哪裡?而是對手是誰?戰場在哪裡?

台灣許多企業是瞄準全球市場、做全球生意,因此,在規劃企業智財策略時,更需思考你的競爭對手在哪?戰場在哪?過去日本企業發生的負面案例,企業應引以為鑑。例如不少日本公司產品基本上只在日本當地生產與銷售,所以這些公司專利就僅申請日本,以用來排除當地的競爭者。但由於專利是屬地主義,在其他國家沒有申請,所以沒有可以主張的權利。於是當這些公司發現有中國企業完全照抄他們專利裡面的技術,但是在中國製造、銷售、或銷售到海外,只要不賣到日本,基本上,擁有日本的專利沒有用處,反而是免費開示你的技術方案給對手。所以第一個關鍵問題是:對手是誰?戰場在哪裡?資源應如何配置才最有效益?

迷思2:不是悶著頭做的inside-out模式,而是整合外部資訊的outside-in模式

過去許多企業的智財策略或是專利申請屬於悶著頭的inside out模式,也就是研發團隊有什麼成果就單點式的申請專利,是屬於隨機式(at random)的申請;而且智財策略也沒有校準企業自己的商業模式、生態系,更不比較外部的競爭者、供應鏈、客戶等的產品、技術與專利資訊;前述行為通常使專利申請跟企業的技術與產品發展、商業模式脫鉤。因此,這些單點式專利申請難以為企業帶來競爭力與現金流,所以這些專利不是企業的資產,而是成本費用。所以,第二個關鍵問題是:企業智財策略、專利布局有跟自身的商業模式、生態系校準嗎?有整合外部商業情報作為布局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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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3:不是凡事非己莫屬,而是要積極槓桿外部創新與資源

企業不應犯NIH(Not Invented Here)症候群,也就是排除外部創新,堅持所有的技術發想、技術開發到商品化都必須要由企業內部通包。實則,以目前複雜的產品與技術及商業模式,如果全部都要在企業內部原生發想到成功商品化,先不談企業本身的能力跟資源是否可以達到此目標,光是技術商品化的time to market就難以跟上快速多變的商業環境。所以企業要積極擁抱外部創新,主動去找尋跟學研單位、新創公司等的合作、投資、併購機會;也就是去思考如何槓桿外部資源以達到time to market。因為專利價值,本質上取決於「此技術商品化」的市場規模。如果沒有任何企業採用你的方案,就算專利的品質再好、權利範圍再大,由於市場規模是零,因此專利價值也趨近於零。所以企業要問自己的第三個問題是:我如何去槓桿外部資源,以達到快速商品化,達到商業上的成功?以及如何確保自己的專利可以排除或延遲其他競爭者進入市場?

在制定企業智財策略時,如能回答上述三個問題,基本上,方向應不至有大的偏差,剩下的就是戰術面的執行力以及執行團隊的專業是否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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