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產業SPV遭誤解,太陽光電五大公協會提兩點澄清

【財訊快報/記者戴海茜報導】針對太陽能成立多家子公司近日廣受外界質疑,太陽光電五大公協會特別發出澄清稿表示,SPV(Special Prupose Vehicle,特殊目的公司)在國外早已行之有年,是銀行業「專案融資」的主要結構,同時協會也從案場設置為SPV以及SPV公司資本額會在短時間內大幅膨脹兩方面進行澄清。外界質疑「太陽能業者為何要把每個太陽能電廠獨立、設立這麼多SPV公司?」公協會解釋,是因為國內多家銀行響應「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s),而赤道原則的執行,就是「要求借款人要為SPV專案公司」,來進行專案融資。

至於專案融資的特色,關鍵就是「專款專用」,「按建置計畫動撥資金及還款」與一般貸款完全不同,許多國家重大公共工程,如高鐵也是以專案融資的方式來籌資。

SPV在國外早已行之有年,是銀行業「專案融資」的主要結構,國家重大公共工程或重大政策等,都是用專案融資來處理,綠能產業就是其中之一。由於每1個太陽能電站的位置、面積、申設核准進度和完工時間都不同,融資條件也不同,因此銀行為風險控管,要求1個案場就是1間SPV公司,針對不同條件給予融資額度,才造成1家業者旗下會有很多家SPV公司。

至於SPV公司資本額會膨脹?公協會指出,光電案場的SPV公司都是按照案場興建進度分階段增資,業者會先成立1家SPV公司參與競標或與地主洽談,但因不確定是否能夠成功,初始資本額當然只有數十萬元至百萬元不等,一旦取得土地或標案後,就會開始依據相關法令增資,資本額當然會迅速擴大。

光電公協會說,1座大型光電案場所投入的資金動輒十億元起跳,案場量體越大、投入的資金也就越多,分階段增資是投資案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