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經濟》美、韓太陽能多晶矽,陸徵反傾銷稅不停手

【時報-台北電】中美簽署首階段貿易協議,外界期待兩國經貿關係可望逐步趨向平穩之時,中國商務部19日公告,自20日起繼續對美國和韓國進口的太陽能多晶矽採取反傾銷措施,為期五年。儘管兩國都在措施範圍,但美國的反補貼稅率為0%~2.1%,韓國則是4.4%~113.8%,似也透露現在經貿情勢下的「親疏有別」。

商務部官網19日公告對美、韓進口的太陽能多晶矽反傾銷措施的期終複審裁定。公告稱,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則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多晶矽可能再度發生向中國傾銷的情況,恐將繼續損及中國國內多晶矽產業。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50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關稅稅則委員會則據此作出決定,宣布自2020年1月20日起,對上述兩國進口的多晶矽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

華爾街日報報導,事實上,該案件始於2014年1月20日,當時中國商務部就宣布對美韓進口多晶矽實施最終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自2014年1月20日起五年。

2016年11月22日,商務部首先對韓國進口多晶矽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中複審調查。之後2017年11月21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此產品存在傾銷事實,並將反傾銷稅率調整為4.4%~113.8%。

2018年10月9日,原本中國商務部宣布對上述兩國的反傾銷措施將於2019年1月19日到期。但之後有六家江蘇的多晶矽廠商申告,取消反傾銷措施將損及其權益,於是商務部宣布自2019年1月20日起對美國和韓國進口多晶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最終複審調查2020年1月19日公布,最終決定仍將繼續對兩國的產品徵收反傾銷稅。(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黃欣/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