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習近平制定推動防範金融風險問責規定:監管做到長牙帶刺

【時報-台北電】大陸加強金融風險管控,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等文件指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要進一步推動在金融領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中共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推動金融監管真正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

據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27日召開會議,審議《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加快崛起的若干政策措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事關國家安全、發展全局、人民財產安全,是實現高品質發展必須跨越的重大關口。制定出台《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就是要進一步推動在金融領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壓實金融領域相關管理部門、金融機構、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責任,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落實好全面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高品質發展各項任務。

會議強調,要切實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堅持嚴字當頭,敢於較真碰硬,敢管敢嚴、真管真嚴,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推動金融監管真正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將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在金融領域樹立起來並長期堅持下去。

另會議指出,推動中部地區崛起,要充分發揮科教資源集聚的優勢,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強原創性科技攻關;要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做大做強實體經濟,統籌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新興產業、謀畫布局未來產業。(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朱紹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