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競業禁止條款 美FTC擬禁

【時報-台北電】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5日提議頒布新規,禁止企業雇主以「競業禁止條款」(noncompete clause)約束員工。此舉不僅替美企員工跳槽大開方便之門,也可能讓各行各業的搶人才大戰更加白熱化。

雇主利用所謂的「競業禁止條款」,要求員工在離職後的一定期間內,不得加入競爭同業的陣營。

新規的擁護者主張,「競業禁止」合同的存在助長薪資停滯,畢竟爭取高薪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就是跳槽到其他公司。支持者認為,「競業禁止」條款處處可見,甚至連低薪勞工都受到束縛。

但反對新規的人士聲稱,「競業禁止條款」有助留住人才,鼓勵企業拔擢員工及投資勞工訓練,尤其是值此勞動市場緊俏的當口。

FTC估計,禁止雇主要求員工簽「競業禁止條款」的新規定,每年可望替勞工增加近3,000億美元的薪資,幫3,000萬左右美國人擴展就業機會。(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吳慧珍/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