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違反歐盟知識產權 谷歌遭罰2.5億歐元

【時報編譯柯婉琇綜合外電報導】法國競爭管理局(Autorite de la Concurrence)周三宣布谷歌違反歐盟的知識產權規定,因此裁定對該美國網路巨頭處以2.5億歐元(約2.72億美元)罰款。

讓監管機關表示,做為和解程序的一部分,谷歌承諾不會對這項裁定提出異議,且該公司也已經就某些缺失提出一系列補救措施。

本案源自於法新社(Agence France Presse)等法國一些最大的新聞機構向主管機關投訴谷歌違反線上內容的版權規定。

這場爭端本來似乎在2022年已經落幕,當時法國競爭管理局結束調查後裁定對谷歌開罰5億歐元,而谷歌撤銷了上訴。

法國的競爭事務主管機關在周三發布的聲明中表示,谷歌違反了和解協議達成之七項承諾中的4項條款,包括開誠布公與出版商展開協商,以及提供透明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