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業》即刻羈押!三星李在鎔賄賂案遭判2.5年

【時報編譯柳繼剛綜合外電報導】18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三星電子繼承人李在鎔涉嫌前總統朴槿惠賄賂一案,除宣判兩年半刑期不得緩刑外,並立即收押。

首爾高等法院18日下午宣判,李在鎔向時任總統朴槿惠與親信崔順實行賄,希望在三星集團繼承權上獲得協助,遭判2年半徒刑且不能緩刑。親自列席的李在鎔,在法官宣判後也立即被拘押。

現年52歲的李在鎔於2017年2月,被指控行賄298億韓元,約2740萬美元,李當時也承諾行賄金額可再增加。

2017年,李在鎔因提供總計89億韓元,支持朴槿惠閨蜜崔順實女兒的馬術訓練,以及捐款崔順實家人所經營體育基金會,遭判處五年。不過,李在鎔在上訴後判刑降至兩年半,隔年李就被釋放,因會行賄金額改降為36億韓元。

2019年8月,韓國最高法院裁定李在鎔共行賄86億韓元,並將此案發回上訴法院重新審理。

18日最新判決,粉碎了李在鎔重獲自由身的美夢。其支持者曾呼籲法院能法外開恩,因李在鎔在疫情嚴峻時,曾幫助經濟重建。不過,李被判刑卻贏得衛道之士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