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採現金、發行特別股對價併購安泰銀,公司稱無中資介入可能性

【財訊快報/記者巫彩蓮報導】國票金(2889)將於明(2)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安泰銀(2849)換股合併,針對董事質疑關係人交易、併購價格合理性,以及董事會決議過程…等提出說明,國票金指出,與安泰銀股份轉換案係綜合參考法國巴黎銀行、安永財顧等專業財務顧問公司的意見,經評估價格合理性、交易對價係屬合理,採取現金、特別股發行對價換股,並無中資介入的可能性。 國票金重申,為完整金融發展版圖,補足金流平台,平衡業務發展,提供客戶多元化服務,併購商業銀有其迫切性,購併交易對價係由雙方董事會合意通過,才提報股東會討論。

在辦理與安泰銀的股份轉換案,均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企業併購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金控總經理丁予嘉在股份轉換案全程迴避,也未參與相關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及其他內部評估作業;關於是否適用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規定?董事會決議程序,均依法令遵循評估及外部法律顧問意見辦理,關此點也已向主管機關主動說明辦理情形。

國票金指出,股份轉換案的交易主體為國票金、安泰銀兩者,該案10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提報股東會討論,董事會討論過程並無董事針對丁予嘉、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為金控法第45條之利害關係人,因而有金控法第45條授信以外之利害關係人交易之適用,表示疑義(董事所提為公司法185條董事會特別決議之適用情形之討論),董事會議事錄均依規定呈報金管會。

國票金、安泰銀此次購併採取部份現金、部份特別股換股為對價,就為避免用普通股換股,直接影響現有國票金股權結構而設計,透過換股安泰銀下市,而其原股東包括隆力集團、日本歐力士公司等主要股東、大眾股東,所取得的特別股將在證交所掛牌上市,可在次級公開市場出售,或於一年後視場情況轉換為普通股在公開市場賣出處分,現金來源部份將依法辦理現金增資,其中80%為原股東認購,10%公開承銷及10%提供員工認購,並無中資介入可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