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苯掏空案二審 孫鐵漢獲緩刑須繳200萬元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20年8月31日電)經濟部前次長張鍾潛、孫鐵漢為首的前後任台苯經營團隊,被控掏空台苯資產。二審今天判張鍾潛3年徒刑,孫鐵漢獲輕判2年、緩刑3年,須繳交國庫200萬元。

檢調查出,上巿公司台苯的前後任董事長張鍾潛、劉正元及人稱「大公孫」的幕後操盤手孫鐵漢,涉嫌以假交易及轉投資天籟飯店價格過高等方式,至少掏空新台幣5億元,檢調102年初發動搜索並約談張、劉、孫等41人。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張鍾潛、劉正元、孫鐵漢等人涉犯證交法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交保。

北檢105年將案件偵結,認為張鍾潛、劉正元、孫鐵漢等人涉犯證交法財報虛偽不實罪、背信罪、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107年間,依證交法財報虛偽不實罪判張鍾潛3年徒刑;孫鐵漢構成3個背信罪,應執行3年8月,犯罪所得631萬多元追繳沒收,劉正元則獲無罪。

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今天仍判張鍾潛3年徒刑,孫鐵漢因繳回犯罪所得並與台苯達成和解,獲改判2年、緩刑3年,須繳交國庫200萬元;劉正元仍維持無罪。

二審指出,孫鐵漢涉背信罪部分不得上訴而確定;張鍾潛涉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得上訴;劉正元獲無罪部分,檢察官於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規定,才可上訴。(編輯:張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