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租稅協定 財長盼明年中前簽

台美正在洽簽租稅協定,對於能否在明年6月前生效,財政部長莊翠雲25日表示,「我們是這樣期待」。她強調,由於雙方投資金額差距不大,預估不會有什麼稅增、稅損,但好的租稅環境可吸引美方來台投資,有助擴大稅基。

莊翠雲表示,行政院已核定她率團赴美參加APEC財長會議,由於美國財長葉倫是會議主持人,會盡量去接洽,希望有機會可以面對面談台美租稅,或許在APEC的場合沒有辦法談細節,但是一定會表達希望盡快完成洽簽的意願。

至於何時能簽署生效、明年6月前有沒有可能?莊翠雲表示,必須要視美國法案通過情形,目前還必須經過眾院、再經美國總統簽署,之後雙方再洽簽國際文書,進度一直有在進行。台灣這邊等於是一個承諾,等國際文書簽署後,台灣的程序很快就可以走完,雙邊就可生效。

莊翠雲強調,台美租稅協定有三個重點,第一是解決超額稅賦,二是個人薪資所得雙重課稅的問題,三是企業利潤的收入稅賦重複課稅,這三方面是重點,也是台商在美投資面臨的問題。

她表示,目前美商在台灣投資266億美元,台商在美投資285億美元,金額差距不大,且因雙方都是課稅權重新分配,所以稅收的影響都不是很大;但好的租稅環境可以讓美國更多投資進來,對台灣來說可以擴大稅基。

為解決台美雙重課稅等租稅痛點,台灣與美國並非走傳統路線,而是由美國立法部門修正其國內稅法,台、美再透過國際文書簽署,確保租稅優惠互惠,但仍是類租稅協定的概念。

針對美方降稅內容,莊翠雲強調,財政部有初步了解法案內容和調降後的稅率,結論是和台灣與其他國家的租稅協定內容相當,稅率基本上沒有比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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