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是「長壽地獄」?繼承3億不動產 卻連吃飯錢都沒有...幫老人申辦中低收入戶 區公所公務員告白

趨勢話題「無緣社會」、「長壽地獄」之後,臺灣現場實況,基層公務員說給你聽。

65歲算是人生的一個大考,之前所有累積的事物,無論是關係、負債、病痛,都會成為在轉職成「老人」這個身分時,無以迴避的重量。

作者是名坐鎮區公所社會課老人福利櫃檯的基層公務員,自認何其有幸,在這些生命隕落之前,成為接住他們最後一張網子的一條絲線,提供或多或少的幫助。

  1. 想申請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要具備什麼條件?

  2. 家庭總收入超標、老後卻無子女扶養,可否申請中低收入老人?

  3. 繼承公同共有土地難買賣,名下不動產超標,如何申請中低收入老人?

【文/李夏苹】在社會課待了1年多,終於見到那位人人聞之色變的「奧客」,聽說連最資深的承辦都跟他大聲吵過架,「盧小小」等級點到滿,以下就用A君來稱呼他吧。

協辦波咖跟我說A君最近又開始來「盧」,嚷嚷著他沒錢要來申請中低收老人。

但是依據他去年初(那時我還沒來社會課)的申請資料,名下不動產包含土地、田賦,價值超過3億新臺幣,不僅是不動產超標非常多(底線是全戶不動產總價值不能超過650萬),家庭總收入和動產的部分,也通通超標。

看慣了名下財產空空如也的申請案,會覺得這個案子像是「來亂的」。

問波咖他到底為什麼要來申請?他有什麼主張或說法?

「A君說他那些土地是公同共有,完全不能動;然後收入和動產雖然超標,卻和小孩多年沒有聯繫,小孩並沒有扶養他。」

「是喔,公同共有土地?那要有證據啊,他拿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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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啊,他每次來就一直『盧』,也沒看過他拿出什麼證據……」

關於公同共有土地,我2021年底福利總清查時有處理過1件,對方拿一類土地登記謄本,主張持分比例換算下來全戶未超過650萬標準,書面證據一目瞭然,後來清查案有過。

「A君有沒有提供一類登記謄本?」我問。

「他說有20幾筆土地,好像申請不太到可以佐證的土地登記謄本資料,不知道他是不會申請還是有什麼其他問題?真的很『盧』耶,受不了!」波咖委屈地談到櫃檯遇到的困境。

▲圖/Getty
▲圖/Getty (recep-bg via Getty Images)

那天終於見到A君本人,可能因為我事前有打一張指引給波咖(上面寫著:第一步請A君去申請22筆土地的一類登記謄本,以解決不動產超標的問題。第二步收入和動產部分要走「五三九條款」,排除沒有盡扶養義務的小孩,請社會局派社工人員協助),所以A君對我說話很客氣,完全感受不到之前同事跟我描述時的不講理。

A君去申請土地謄本的時候,似乎在對面也遇到了熱心的地政人員,對方和我通了幾次電話,最後我發了公文,請A君持公文去地政單位調包含日治時期的登記謄本,希望讓膠著的案情有一點鬆動的可能。

疫情期間,為了照顧確診的孩子,我居隔在家,擬好了公文的草稿請同事幫我發文,A君很快收到了公文,也順利去地政事務所調了厚厚一疊檔案。

回來上班後我翻看了檔案,但是實在是對不起來,厚厚的檔案資料裡缺少脈絡,讓我開始頭痛,所以我致電了熱心的地政人員。

「不然妳直接帶案子過來找我們,看缺什麼,我調給你看。」熱心地政人員說。

「嗯……好啊,你們是在我們公所對面的那一間地政事務所沒錯嗎?」

「對啊,我們就在你們對面。」

我拿著案子跑去對面地政事務所,很快被熱心的地政人員邀請進入他們的工作區域,他還要我拉把椅子坐他隔壁,因為:「我們可能會需要討論蠻久的。」

熱血地政開始依照我手上的資料,連結到各個不同的資料庫,我這才知道A君只申請了部分檔案的原因:「因為一類謄本很貴,可能要好幾千塊,而且妳看這麼多筆土地,其實調出來都長一樣。」

我也回想到請A君去戶政調全戶戶籍謄本和父母的除戶謄本時,A君說他要去別區戶政調,不然要花錢。

我們櫃檯常會遇到無法去對面戶政事務所調戶籍謄本的老人,因為他們的戶籍被逕為遷出到戶政事務所,受到《戶籍法》的拘束,對面的戶政看到他們去辦資料就要先罰款,根據比較資深同事的說法:「見一次罰一次。」連這點錢都要省,A君雖然名下有號稱3億元的土地,但實際上經濟應該很拮据吧。

《戶籍法》第七十九條:無正當理由,違反《戶籍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九百元罰鍰。

熱血地政調出了關鍵的繼承系統表和申請公同共有時的檔案副本,還撈了很多法規和函示,讓我學到很多關於地政的知識,對於這個案子終於清楚了。

雖然帳上不動產價值3億,但是持分下來A君只分到696分之1,換算下來不過才50幾萬元,而且這些土地跟他說的一樣,根本無法處分。

3億的天價財產瞬間變成不能動的50萬…..這也差距太大了!

這件案子如果沒有對面地政的熱血承辦,加上好奇心很重的我,應該還是在死胡同裡打轉吧。

熱心地政問我之前有經手過這種案子嗎,是怎麼處理的?我說:「我沒接過這麼複雜的,之前,聽同事們說,如果是遇到這種狀況就是直接審不符,然後準備吵架吧。」

熱血地政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說:「哎,莫忘世上苦人多啊。」

回到公所,我跟小協辦波咖解釋了情況,波咖原本對A君很反感,這幾次接觸後慢慢改變了想法,說過「現在我也希望他的案子可以過,不然真的蠻可憐的」,聽到他的不動產最後換算出的金額,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回想之前曾有位VIP陸籍配偶阿姨,資深同事看到她天天來找我們「盧」,教我一些假裝接電話、去二樓躲避的方法,可是躲了幾次,我發現她還是會一直過來找我。

我總覺得,她會這麼堅持這一件事,其中應該有隱情。在誠心聽她訴說事件原由,發現她說的是真的—在看似方便作業的社會救助福利系統上,存在著審查的誤區,這是新手承辦很容易就踩到的地雷,稍有不察,就會錯殺無辜

我在理解她的說法,發現竟然是我們用系統計算錯誤之後,想方設法幫她找到解套的方式,順利申請了補助,從此這位「VIP阿姨」再也沒有來吵過我們。

我想到「物不平則鳴」這句話,要花費這麼多力氣和公務員吵架,真的是個性使然嗎?還是裡面真的夾雜冤情在?如果公務人員都願意張開耳朵,傾聽他們的說法,就會發現,很多事,跟原本想的都不一樣。

我,又上了一課。

作者簡介_李夏苹

披著公務員外皮的詩人,盡可能保持與兩者的安全距離。逃回母星前只能把自己寄放在地球,生了3個小孩。非必要不看影片不聽音樂。成大中文九四級,研究所跑去台北讀社會學。一度想在專長欄位填吸引力法則和發票中獎。人生目前的高峰是認識50名以上的百歲人瑞。

☆本圖文摘自網路與書出版《如果孤獨死將是大多數人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