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導體》售陸竹開發股權予宏璟 日月光處分利益估5.27億元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日月光投控(3711)周二宣布,旗下之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暨台灣福雷電子為專注本業經營,於周二分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其各自所持有之陸竹開發普通股1億4517萬8015股及4098萬1245股,合計1億8615萬9260股(約占陸竹開發全部已發行股份總數之86.05%)出售予宏璟(2527)。日月光兩家子公司出售陸竹開發股權予關係人宏璟,合計處分利益(稅前)為新台幣5億2727萬4千元。

陸竹開發截至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之每股淨值為新台幣9.80元。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業經對陸竹開發之資產及負債的公允價值評估後設算調整股權淨值,並於取得會計師出具之股權價值評估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後,與宏璟議定每股交易價格新台幣12.67元。本次日月光半導體處分陸竹開發股權之交易金額為新台幣18億3940萬6千元,福雷電子處分陸竹開發股權之交易金額為新台幣5億1923萬2千元,合計為新台幣23億5863萬8千元(最終買賣金額應以交割日所處月份之前一個月之末日作為基準日,根據陸竹開發於基準日當日帳上現金、有價證券價值及借款金額與民國一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所載數額作相對應調整)。

日月光半導體處分陸竹開發股權之暫定處分利益(稅前)為新台幣4億1111萬8千元,福雷電子處分陸竹開發股權之暫定處分利益(稅前)為新台幣1億1615萬6千元,合計處分利益(稅前)為新台幣5億2727萬4千元。

由於日月光半導體與福雷電子為宏璟之關係人且本案交易金額達宏璟建設總資產百分之十以上,日月光半導體、福雷電子與宏璟建設將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5項規定,待宏璟建設民國一一二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案後,三方再簽訂股份買賣契約,並預定於本年度年底前完成股權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