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股》宜蘭縣政府對東鹼下達停工令

【時報-台北電】繼今年7月初裁罰242萬元之後,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再對上市公司東南鹼業 (1708) 出手,9日上午縣府召開縣務會議,陳金德表示,經過環保局持續追蹤,以及上星期五親自帶隊現場稽核後,除了東南鹼業的氯化鈣、鉀肥製程仍對環境造成汙染,縣府將再次罰款400萬元;此外,東鹼工廠內的「硫酸鉀反應槽以下製程」並未合法申請,指示縣府環保局立即對東南鹼業下達停工令。

已成立超過60年的上市公司東南鹼業,因長期汙染地方環境,宜蘭代理縣長在7月初以違法空汙法為由裁罰242萬元,同時下了「逐客令」,呼籲東鹼盡快搬離蘇澳,在搬離之前如果再被查獲製程有重大違法之事,將會勒令停工。

陳金德並不是隨便說說,經過縣府環保局持續追蹤稽查,確定東鹼公司的硫酸鉀(鉀肥)製程,從反應槽以下製程全部沒有合法申請,已符合違法情節重大事由,決定依《空汙法》24條、62條、96條等規定,由環保局簽核之後,最遲在本周四將停工令送達東南鹼業,這也是宜蘭縣第一家上市公司遭縣府勒令停工。

因東鹼的鉀肥製程還牽涉到東鹼另一個副產品「氯化鈣」的生產,一旦鉀肥停止生產,東鹼就沒有鹽酸的原料可生產氯化鈣,因此縣政府做出的這項處分,也形同讓東鹼全廠停工,陳金德也再次呼籲東南鹼業,要慎重考慮停止蘇澳廠的一切操作,並嚴肅評估全面停業。(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胡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