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信話術出售委託書! 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被賣了還要幫人數鈔票
去年6月新光金控改選變天,關鍵在支持台新金派徵求到38%委託書。新光金小股東會自救會認為有些「奈米」持股者以收購委託書方式取得經營權,呼籲小股東這次勿再輕易交出委託書給公司當權派,不要被通路商以各種話術和紀念品收走,否則公司被賣了,還要幫人數鈔票。
去年6月新光金改選董事,周刊報導,支持台新金派只持有12.5%股權,卻大獲全勝。當時的新光金公司派不想浪費資源徵求委託書,支持台新金派收購相對輕鬆,徵求委託書所投入費用一張價格僅2、30元,加總不到1億元,就拿到38%委託書,「以小搏大」發揮淋漓盡致。
徵求委託書的管道不外乎兩個,一個是券商,一個是委託書通路商。最近新光金併購案雙龍搶珠,傳出台新金簽下全通、長龍、聯州等三大通路商,支持台新金派是否再次如法炮製,在10月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新新併」議案,引發外界關注。
回顧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市場喊出一張委託書300元;彰銀也傳出一張委託書開價200元;友訊委託書甚至出現公司派與市場派價格競爭情形,外傳一張130元、150元。外界認為台新金這次股臨會,徵求委託書會比去年更激烈,費用也會更高。
收購委託書是違法行為,集保公司再三呼籲徵求委託書只能交付當次股東會紀念品給股東,不得以給付金錢或其他利益為條件;徵求委託書如違反規定,除了取得委託書的代理表決權不予計算,違法業者或相關人員,將依證券交易法處以24萬元以上、480萬元以下罰鍰。
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認為,如果台新金欲併購新光金,支持台新金派為何不積極買進新光金股票增加持股?以少數股權進入新光金董事會,開出折價「合意併購」的條件,不僅濫用股東會委託書的表決權,也枉顧大多數小股東的權益。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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