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選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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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3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選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4年6月30日董事會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於104年6月30日董事會決議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之規定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三人,委任蘇志淵先生、
陳崇文先生及林立弘先生為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二)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本屆董事會
任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