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翔航太: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依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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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依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

主旨: 利翔航太電子(股)公司104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公告內容

利翔航太電子(股)公司104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

中華民國104年7月2日(104)利翔字第017 號

壹、

一、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5,691,075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0.1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茲將發放現金股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7/02公司決定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0.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不適用

5、最後過戶日:104/07/2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2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25

8、除權(息)基準日:104/07/25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分配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股配發0.15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預計於104年8月14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貳、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