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單位|簽好租約打釐印 還要交差估署通知書

簽訂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及租客保管,並需要於30日內到稅務局繳交印花稅,即俗稱「打釐印」。
簽訂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及租客保管,並需要於30日內到稅務局繳交印花稅,即俗稱「打釐印」。 (Andrii Yalanskyi via Getty Images)

簽訂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及租客保管,並需要於30日內到稅務局繳交印花稅,即俗稱「打釐印」,而印花稅率由租約長短而定,一般由0.25%至1%不等,印花稅一般由業主與租客共同攤分。

為甚麼要打釐印?如草擬租約時草草了事,條款互相抵觸,又不將租約送往打釐印,一旦遇上欠租,法庭將不會接受相關租約作為呈堂證供,沒有法律保障。此外,業主租客更可能需面對稅務局提出的索償訴訟。補打釐印須繳付罰款,重則為10倍。

如有「稅務易」帳戶,可自行於稅務局網站打電子釐印。有關印花稅的詳情,可瀏覽香港政府一站通「印花稅」網頁

除了打釐印,業主更須於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否則即使租客拖租欠租,業主亦無權採取法律行動追討租金,遇上租霸便求助無門。若逾時交表,須繳付310元。

在批署《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後,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分別寄出已批署的通知書的複本給租賃雙方。租客/分租客若其發現業主/主租客在通知書上填報的租賃/分租租賃資料,與其所知的不同,可聯絡業主/主租客作出更正。如業主/主租客未能提交已批署的通知書,小額錢債審裁署有權不受理其追討在有關租約協議下拖欠租金的申請。

出租單位|上一步:與租客簽臨時租約 然後簽正式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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