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同市場派重開股東會 王美花:慎重且恰當的處份

大同經營權之爭,經濟部終於核准市場派召開股東臨時會,推升大同股價今天(十三日)強攻漲停。外界對經濟部的決議也不乏批評,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經濟部做出這個處份很慎重,也參考金管會意見,她認為經濟部的處份很恰當。(張佳琪報導)

經濟部商業司十二號已針對大同案做出決議,以「無法期待該公司董事會未來將依法召開股東會」為由,認為大同董事會失能,准許市場派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且限期應於十一月三十日以前召開,再向經濟部辦理公司變更登記。

市場派是援用「公司法」173條第4項的規定,向經濟部提出期盼重開股東會改選董事,經濟部這次認定適用,也招來批評,擔心未來上市櫃公司的經營權之爭因此開了惡例。經濟部長王美花十三號在部務會報前說明立場,她表示,經濟部做這個處份很慎重,也參考金管會意見,在週延思考後才做出決定,強調這次處份很恰當。王美花說:「我們覺得這個處份是慎重參考意見而做,我們覺得這個處份是恰當的」。

王美花表示,公司法173條第4項是高門檻要件,過往很少用,這次援用主要是希望上市櫃與非公開發行公司都要尊循公司法的機制。至於後續公司派是否訴願,王美花認為是當事人的權利,原則上訴願不會影響原來行政處分的效力,未來如果訴願被推翻,才會啟動相關的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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