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鼎恒110年第二次(原誤植為11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1月14日

公司名稱:鼎恒 (6738)

主 旨:鼎恒110年第二次(原誤植為11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

發言人:簡士評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1/11

2.發行股數:4,0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4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160.1708489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至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02/01

13.最後過戶日:111/01/2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1/2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2/01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自111/02/15 ~111/02/18

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11/02/21 ~111/02/2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1/01/11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中國信託銀行竹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銀行新竹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年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916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新股之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

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