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麗正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03月31日

公司名稱:麗正 (2302)

主 旨:麗正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劉鳳琴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土城區中山路71號(本公司三樓禮堂)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報告。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盈虧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監察人一席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

字為限。本公司訂於民國109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09年4月27日止受理股

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9年4月27日

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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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提案處所: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92-2號(本公司股務室)。

(2)依公司法第216-1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監人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

不得超過監察人應選名額。本公司訂於民國109年4月16日起至民國109

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名,敘明一般監察人被提名人

姓名、學歷及經歷;若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

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

於民國109年4月27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

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受理提名處所: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92-2號(本公司

股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