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麗嬰房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麗嬰房 (2911)

主 旨:麗嬰房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發言人:蔡明錡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3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

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4條第2款等相關規定為限。

(2)已洽定之應募人:

公司名稱/姓名 與本公司之關係

林柏蒼 本公司董事長

曾家宏 本公司董事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於30,000,000股額度內,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本次預計發行額度為1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111年12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

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或定價日前 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日計算價格較高者,以不低於

八成訂定之。

(2)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分別為7.39元、7.41

元及7.38元,擇前3營業日之收盤均價7.41元為基準,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為7.29元為基準,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

價格為7.41元。本次私募發行新股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6.0元,為參考價格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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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7.41元的80.97%,價格之訂定依據應屬合理,預計募集新台幣60,000,00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用於策略發展投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主係目前集中市場募資不易且時程冗長,不利於短期內募集資金。另授權董事會

分次辦理,亦可視公司實際需求,提高機動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3/23

11.參考價格:新台幣7.41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6.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

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

讓,並得於私募普通股﹙含嗣後本公司就該等股份無償配股之股份﹚自交付日滿

三年後,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12年4月6日。

(2)本次私募繳款期間為民國112年3月23日起至民國112年4月6日止。

(3)本次私募發行新股事宜,如法令有所變動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

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要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後為之,並代表本公

司簽署相關之契約與文件及相關事宜。

(4)前述繳款作業暨增資基準日擬授權董事長得視洽特定人情況或因客觀因素變動調整

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