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飛宏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8月28日

公司名稱:飛宏 (2457)

主 旨:飛宏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洋宏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2/08/28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2/08/25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2/07/31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實際募集總額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後另行公告。

發行總股數:56,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8,4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42,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11.93778766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5,6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廣告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一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

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9/18

17.最後過戶日:112/09/13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9/14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9/18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2/09/21~112/10/23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2/10/24~112/10/2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6,000,000股乙案,業經金管會112年

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137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劃所訂之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