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雲林縣政府裁處福懋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罰鍰新台幣貳仟萬元並勒令相關製程停工

日 期:2021年01月07日

公司名稱:福懋 (1434)

主 旨:雲林縣政府裁處福懋違反「水汙染防治法」之規定,罰鍰新台幣貳仟萬元整並勒令相關製程停工。

發言人:李敏章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07

2.發生緣由:根據雲林縣環保局記者會新聞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及第20條

規定。

3.處理過程:即刻改善。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貳仟萬元整,因此次停工之設備屬RO回收系統的儲槽設施,

因此對營運、財務無重大影響。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零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遵照環保局規定,停止污水進入RO回收系統的儲槽設施,

待改善完成,並經環保局查驗合格,才予以使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是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及第20條規定,將再向環保局

釐清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