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陽程代重要子公司上海陽程科技有限公司民事訴訟後續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6月28日

公司名稱:陽程 (3498)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上海陽程科技有限公司民事訴訟後續相關事宜

發言人:葉振祥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上海陽程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林州致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2022) 豫05民初33號

4.事實發生日:112/06/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陽程科技有限公司接獲河南省安陽市

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向其客戶林州致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

支付合同價款及賠償逾期付款損失;同時客戶林州致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反訴。

本案判決如下:

一.林州致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給

付上海陽程科技有限公司合同價款人民幣38,355,000 元,逾期付款損

失人民幣655,693.15 元,共計人民幣39,010,693.15 元。

二.上海陽程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給付林

州致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整改維修費用、各項損失等共計

人民幣6,460,700元。

三.上海陽程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給付林

州致遠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鑑定費人民幣178,000 元。

6.處理過程: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依據判決結果,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且已於以前年度提列足額損失。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雙方對判決結果如有不服可於15日內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