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亨收到國稅局裁處書。

日 期:2024年05月02日

公司名稱:長亨 (4546)

主 旨:長亨收到國稅局裁處書。

發言人:袁素萍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17

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裁處書。

3.處理過程: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以本公司106年5月~7月間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營業人所開

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稅額憑證扣抵銷項稅額,認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15條第1、3項規定。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1,125,000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繳納罰鍰1,125,000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