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鑫創訂定減資基準日

日 期:2020年07月21日

公司名稱:鑫創 (3259)

主 旨:鑫創訂定減資基準日

發言人:林育川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9/07/2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另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54,106,842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83.64%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資金額為新台

幣161,719,110元,銷除股份16,171,911股(含普通股13,526,711股及私募普通股

2,645,200股),減資比率為20%。

(2)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9138號函核准在案

(3)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減

少200股,即每仟股換發8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

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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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者,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4)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本減資案經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

發基準日並全權處理其他減資相關事宜。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

變而有修正之必要,依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謹訂定減資基準日為

109年7月21日,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上櫃有價證券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