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錩泰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更正

日 期:2020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錩泰 (1541)

主 旨:錩泰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常會更正

發言人:張錦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一五五之一號五里聯合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8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108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5)訂定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6)108年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8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作業流程:

一、提案資格: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

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

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受理日期:109年4月24日 ~ 10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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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至下午5時;掛號郵寄者應於受理期間送達受理處所)。

三、受理處所:地址:台中市后里區南村路41號(本公司財務部)

電話:(04)2558-0669

四、受理方式:書面方式受理。

五、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是否列入提案標準: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

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