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鈺創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暨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08月11日

公司名稱:鈺創 (5351)

主 旨:鈺創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暨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蔡婷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1

2.減資基準日:109/06/2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09年5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少資本新臺幣

2,175,324,9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17,532,490股,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09年6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6676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科技部新竹科學

園區管理局109年7月9日竹商字第1090019261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

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435,239,837股,每股面額新臺

幣10元,總計新臺幣4,352,398,370元。

三、本公司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發展需要,減資銷除股份為217,532,490股,每

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 2,175,324,900元,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四、減資比率:49.979913%。

五、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217,707,347股,每

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計新臺幣2,177,073,47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

廣告

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500.20087股(即每仟股約減少499.79913股),減

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

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之。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 減資換股基準日:109年9月25日。

(2)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9月16日。

(3) 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09年9月17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

(4)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9月20日。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因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9年9月18日17:00前親

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109年9月20日,郵戳

日期為憑。)

(5)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9年9月21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

(6) 新股開始上櫃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09年9月28日。

八、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換發新股之程序及手續:

(1)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 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票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 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4) 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1.舊股票

2.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5) 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自行

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6) 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十、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04台北巿

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 02-6636-5566。

十一、本作業計劃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日後如遇

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修正而需變更時,致實際作業時程及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減資比例等有所變動時,將依109年5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之。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9/09/2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9/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9/2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09/9/28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217,707,347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