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鈞泰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672號民事判決書

日 期:2020年12月08日

公司名稱:鈞泰 (6131)

主 旨:鈞泰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5672號民事判決書

發言人:張璨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王立宏

被告: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宇福投資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訴字第5672號

4.事實發生日:109/12/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董事長王立宏對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2月10日上午9時

所召開108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因召集權人有無召集權之爭議,而民事請求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確認該股東臨時會之決議無效。

6.處理過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訴字第5672號,判本公司於108年12月

10日上午9時召開之108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關於全面改選董事之決議無效。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

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由律師提起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