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東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案(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日 期:2023年03月02日

公司名稱:遠東銀 (2845)

主 旨:遠東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案(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發言人:林建忠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 (國軍英雄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一一年度財務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4)一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

(5)「永續發展實務守則」修正報告

(6)銀行法第二十五條宣導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一年度決算表冊

(2)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特別股、可轉換金融債券或上述有價證券之組合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及提名

獨立董事候選人期間為112年4月12日起至112年4月21日止,寄(送)達地址為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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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樓),逾期恕不受理。

(2)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應向金管會申報;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

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持股超過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

應分別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請參考銀行法第25條及第25-1條)

(3)本公司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2年5月17日起至112年6月13日

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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