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豐謙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16日

公司名稱:豐謙 (5523)

主 旨:豐謙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瓊妃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01號25樓之1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0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提列報告。

(二)110年度營業報告。

(三)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110年度決算表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敬請承認。

(二)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敬請承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提請 討論。

(二)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提請 討論。

(三)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款,提請 討論。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過戶日前,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

(1)受理股東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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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

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1/04/01~111/04/11止。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本公司(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01號19樓之2)。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

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

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

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

自民國111/05/07~111/06/05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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