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詮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1年04月19日

公司名稱:一詮 (2486)

主 旨:一詮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楊柏榮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計新台幣2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

發行價格訂定以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訂價日,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

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暫訂每股以新台幣28元發行,預計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

560,000仟元。實際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相

關法令及當時市場狀況洽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2,000,000股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辦理公開申購計2,0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16,0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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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請主管機管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

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時程、發行

條件,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變化而需訂定或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決並代表本公

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