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詮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3月02日

公司名稱:一詮 (2486)

主 旨:一詮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楊柏榮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3樓(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3樓禮堂)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結果報告

(3)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報告

(4)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報告

(7)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2)111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條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相關事項說明事項如下:

(一)股東資格: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 提案規定:

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提案,但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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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三)受理期間:送達或寄達

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

股東請於112年4月6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

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提案處所:

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五路17號)

電話:(02)2299-0001

(五)該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六)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過戶股票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

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說明:

(一)股東資格: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

額。

(二)應選名額:

董事8人(含4名獨立董事),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含獨立董

事)人選不符法令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三)提名受理期間:

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董事選舉提出候選人名單,凡有意提

出董事候選人之股東請於112年4月6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並敘明聯絡人方式,以備

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含

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股東提名候選人名單,請註明

提名一般董事或獨立董事。

(四)受理提案處所:

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五路17號)

電話:(02)2299-0001

(五)提名股東應檢附資料:

提名人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並應出具符合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持股、

兼職限制、與獨立性之相關證明文件。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

獨立性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