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詮欣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定價及其他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12月08日

公司名稱:詮欣 (6205)

主 旨:詮欣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定價及其他相關事宜

發言人:徐瑋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08

2.公司債名稱: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陸億玖仟伍佰萬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期間:四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1.5%。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私募之資金皆用於充實營運資金或轉投資或其他因應

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達成有效降低資金成本、強化公司競爭力並提升營運效能之

效益。

10.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1.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3.賣回條件: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14.買回條件: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年之次日起(115年12月30日)後至到期日

前十日(116年12月20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

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

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不得請求轉換外,

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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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若以轉換價格54.4元申請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約為13.45%。

17.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1.1554。

18.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有價證券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對象。

洽定應募人名單:

應募人 與公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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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igh Power International Co., Ltd. 無

B.卓毅貳投資有限合夥 無

(2)本次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實際辦理情形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

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3)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議案,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應說明事項請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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